项目 |
GL-100T型 |
长×宽×高 |
2500×3700×1000mm |
清洗方式 |
车辆自行 |
清洗选择 |
自动、手动 |
冲洗压力 |
3-4kg/c㎡ |
电源 |
三相380v 50hz |
功率 |
5.5KW |
耗水量 |
循环用水 |
冼车速度 |
1-2分钟 |
启动方式 |
机械感应 |
排泥方式 |
直排、人工排、机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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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地自动洗车机、工程车辆自动冲洗设备,JT-100T型车辆自动冲洗机是依据市政、路政、建委、环委、交通等各部门对工车辆的要下,对各类工程车辆的轮胎及底盘而设计,该设备施利用多方位高压水枪对轮胎及底盘部位进行高压冲洗,从而达到将车轮及底盘彻底洗净的效果,达到各部门的上路要求,冲洗机用机械自动感应式、和手动两种控制,可自动完成冲洗的工作,冲洗用水可循环使用续工作时,仅需补充少量的水,因此可以节约大量水资源。特别适用于各类建筑工地、矿业工场、水泥制品厂、煤矿、发电厂、垃圾填埋厂、高档社区等场所的进出车辆清洗。从而达到无粉尘污染的优良工程。该设备安装运输方便,可适用各种工地频繁转场的需要
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办法》全文如下:
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监管和控制,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和《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,明确责任人,编制扬尘治理专项方案,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:
(一)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。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2.0米的围墙或者彩钢围挡。市政工地等其他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.8米的围墙或者彩钢围挡。
(二)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。建设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高压冲洗设施(专人进行管理)及视频监控设备。凡出工地车辆的轮胎、箱体必须经高压水冲洗干净后方可净车上路,杜绝出工地的车辆污染路面和城市环境,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整洁。建设工地渣土外运时,建设、施工、运输、监理等单位须派人在现场履行施工时段的管理职责,严格要求运输车辆按标准装载,封盖严密。
(三)施工工地地面、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。施工场地特别是施工道路应当按规定硬化,对暂无条件硬化的,应当采取其它有效措施,保证道路平整、坚实、洁净、无扬尘。
(四)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、渣土应当及时清理。建筑垃圾、渣土等在3日内未能清运的,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,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、遮盖等防尘措施;装卸建筑垃圾、清扫施工现场时(特别是路面及场地)应当先洒水压尘,然后再进行装卸、清扫作业,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。